平阳制革企业月底停产整治

小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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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县制革行业停产整治会议上获悉,从6月30日开始,平阳县将对全县制革企业实行停产整治,以进一步深入治理制革生产污染。 据悉,6月30日停产整治后,各制革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必须按照四点要求制订污染整治计划,即根据GB8978—1996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,严格执行含铬废水分流处理;进一步完善或改造铬水处理工艺与设施,实现铬泥安全处置;彻底妥善处理处置污泥,防止二次污染;严格执行法定排放标准,确保COD、氨氮稳定达标排放。各企业完成整治任务后,须向县环保局提出恢复试生产书面报告。县环保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、评估后,再确认该企业是否可以试生产。试生产期间,不符合以上标准与要求的企业,继续停产整治。 (转)
2010-07-01 收起回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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